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食品安全抽检是食品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一般抽检时除了检验的样品还会留存一件预留复检备份的样品。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12月28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省、市食品抽检合格样品现场捐赠活动。此次捐赠食品包括米、面、食用油等共4715份样品,价值7.8万元,分别送至蜀山区金色家园养老中心、瑶海区老乐福老年公寓、肥东县店埠镇镇西社区、长丰县杜集镇养老服务中心。
食品安全抽检支付样品费用,抽样现场将样品分成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分别封样保存。那么很少用到的检验合格样品的备份样品该怎么处理呢?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从节约资源出发,规范开展食品抽检样品处置工作,建立样品处置报备制度,对捐赠、拍卖方式处置的样品采取处置前报备。对科学研究、销毁方式处置的样品,采取处置后报备。按照谁抽检、谁处置的要求,建立样品管理分级处置制度,根据样品的品种、保质期、食用价值、包装、贮存条件等情况,进一步挖掘抽检样品使用价值,实施捐赠、拍卖、科学研究、销毁等多元化处置方式,推动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此外,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样品处置工作,今年11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样品处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印发。暂行办法规定:检验结论合格样品的处置可以采取四种方式:第一是捐赠。样品剩余的保质期限在3个月以上且保存状态良好,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样品捐赠给有关社会组织、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组织。
第二是拍卖,仍在保质期限内且价值较高的样品,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拍卖。第三是科学研究,还具有科学研究利用价值的样品,可供有 关承检机构或科研单位作为科学研究使用。 第四是销毁,不宜采取捐赠、拍卖、科学研究等处置方式的 样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