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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十不准”!宿州埇桥区发布通告

©原创 2021-12-16 14:19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宿州埇桥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 12月16日,宿州市埇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社区(村)疫情防控‘十不准’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彻底切断社区(村)传播链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十不准”:

1.不准出家门走动;

2.不准串门聊天;

3.不准擅自聚会;

4.不准擅自使用车辆;

5.不准进行户外文体活动;

6.不准从事门店经营;

7.不准阻扰社区(村)干部、医务工作者、志愿者等防疫人员开展防疫工作;

8.不准抗拒核酸检测、逃避转移隔离;

9.不准隐瞒接触史;

10.不准造谣传谣。

以上规定请广大群众必须严格执行,对违反本通告要求,拒不配合执行相关管控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置。

编辑 王翠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宿州埇桥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 12月16日,宿州市埇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社区(村)疫情防控‘十不准’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彻底切断社区(村)传播链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十不准”:

1.不准出家门走动;

2.不准串门聊天;

3.不准擅自聚会;

4.不准擅自使用车辆;

5.不准进行户外文体活动;

6.不准从事门店经营;

7.不准阻扰社区(村)干部、医务工作者、志愿者等防疫人员开展防疫工作;

8.不准抗拒核酸检测、逃避转移隔离;

9.不准隐瞒接触史;

10.不准造谣传谣。

以上规定请广大群众必须严格执行,对违反本通告要求,拒不配合执行相关管控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置。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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