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滁州中院消息,近日,天长市人民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起生态环境责任纠纷案件,非法狩猎96只野生鸟类动物的被告人赵某,被依法判处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88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2020年12月,赵某购买老鼠药与稻谷、小麦搅拌,两次抛撒至其承包的鱼塘北埂上,共非法狩猎野生鸟类动物96只。经鉴定,赵某非法狩猎的动物涉及斑鸠、黑水鸡、黑尾蜡嘴雀、黑脸噪鹛等,均为 “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赵某非法狩猎96只野生鸟类的违法行为造成环境损害价值为2.88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人类社会追求的重要目标,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非法狩猎将会严重影响到野生鸟类的种群及其所在生态系统的功能,赵某的非法捕抓鸟类,破坏生态,损害公共利益,应当进行赔礼道歉和承担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