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检察消息, 日前,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原常委、秘书长何志中(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志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何志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