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繁昌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范宁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繁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范 宁同志为繁昌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 云同志为繁昌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名竹同志为繁昌区司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公安局繁昌分局副局长职务;
吴 烜同志为繁昌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高宗礼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 琴同志不再担任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武宝同志不再担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