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谯城区人民法院消息:被告人张某某为寻求刺激,连续五天驾驶车辆任意碾轧农田,此举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张某某也为自己的任性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近日,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宣判了该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1年5月27日至5月31日,被告人张某某同赵某(另案处理)为寻求刺激,连续五天到亳州市谯城区五马镇五马行政村西杨庄北地,驾驶租赁的汽车随意对农田、河堤处的小麦、玉米、中药材等农作物进行碾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亳州市谯城区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被损坏的农作物价值3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张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其家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可从轻处罚。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