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消息:11月9日上午,颍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临泉县委副书记刘某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刘某利用担任安徽省临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开发、征地拆迁、规划调整、房屋预售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65万元。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回顾了自己从一名农家子弟、一名基层乡镇干部凭借自身努力走到省直机关,被组织培养一步步成长为领导干部的历程,但终未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忘却了初心,突破了底线,面对自己所犯罪行,被告人刘某流下了无比悔恨的泪水,称对不起家人,更对不起党和人民。合议庭决定该案另行择期宣判。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