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1月8日晚,芜湖市鸠江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长江北路波尔卡设卡开展酒驾整治。21时40分,一辆苏H号牌的黑色小型普通客车沿长江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到酒驾查缉点不远处时,该车突然靠边停车。这一举动被民警发现, 民警立即冲到这辆客车边将驾驶员控制,驾驶员打开车门后,一股酒气飘散出来,民警立即将支某某带到警车旁边,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询问得知::驾车男子支某某,今年38岁, 来自江苏淮安。支某某开了一个磨具厂,专门来芜湖谈生意,晚上在饭店宴请。吃饭时三个人喝了一瓶白酒,支某某喝了约三两白酒。饭局结束后,支某某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从饭店开往宾馆。不料支某某刚刚行驶200米左右就发现前方有交警在查酒驾,迅速将车靠边,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
梁福保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