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六安金寨县法院江店法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近日,该院江店法庭干警几经周折完成了一起被告极不配合接受应诉材料的送达。
今年10月,原告吴某一纸诉状将被告李某诉至法院,诉请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货款。江店法庭干警在收到诉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李某,希望其能领取相关应诉材料,但李某一直不愿意配合法院的送达工作,并对法院工作表现出质疑和抗拒的态度,面对送达干警的多次耐心询问,李某始终不愿说出其现居住地址,后来更是拒不接听干警的电话。
遭遇此境后,江店法庭送达干警迅速转变思路,在多番寻找之下来到了被告的住址,但被告知被告现在外务工,家中只有父母在家。送达干警遂告知其父母可以代签相关材料,但是被告父亲担心签收材料后就要承担责任,对法院干警十分戒备,不愿签收,这使送达工作陷入了僵局。这时江店法庭庭长胡先武走上前去,主动跟当事人父亲进行了沟通,耐心跟在场人员解释送达及签收诉讼材料的相关规定,并告知了签收材料不等于败诉,反而更有利于维护自身权利。
在胡庭长的再三解释和劝说下,被告李某的父亲终于同意签收诉讼材料并承诺会及时告知被告,在场其他村民也表示“之前不懂这些事情,认为签收了法院的文书就会有麻烦,今天理解了法院的工作,了解了送达文书的意义”。
至此,江店法庭不仅顺利完成了一件棘手的送达工作,更上了一场生动的“普法课”,实现了送达与宣传的双重效果。
冯继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