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阜阳发布消息,2021年10月29日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10月29日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 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叶志强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免去:
韩瑞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叶志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程 畅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巩媛媛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杜 魁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戈琪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戴云秋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