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消息:日前,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杜集区某商店销售的桶装饮用水未标注生产日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店铺内库存的50桶桶装饮用水进行了现场查封,并告知经营者卢某,被查封的财产不能转移、变卖、损坏。
然而次日,执法人员接到卢某电话称被查封的物品已被生产厂家转移。执法人员随即赶到查封现场进行核查,发现情况属实。
卢某在明知桶装水被查封的状态下,仍私自联系生产厂家将被查封的财产进行转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像淮北市公安局杜集分局进行报案。
目前,淮北市公安局杜集分局已依法对卢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事后,卢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称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犯下大错。
对此,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