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0月13日,颍上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依法将涉嫌二次酒驾的周某送至拘留所。失去自由和驾驶资格的周某后悔万分。
10月7日,交管大队民警现场查获周某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测试,其体内乙醇含量达到62mg/100mL。民警在核查周某信息时,发现其竟于2017年3月因酒驾被处罚过,当时所持有的A2驾驶证也因此被依法降级为B1B2。
目前,周某因二次酒驾被交管大队城区中队依法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其所持有的B1B2驾驶证依法吊销,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周某表示,因为喝得不多,且饭后又跟朋友叙了一会儿话,想着开一次应该没事,再次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现在后悔莫及。
王雅涵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