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无为市两90后男子通过网络学习,伪造出1832500元人民币,并出售部分货币,获利1.8万元。日前,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该案起诉书,两男子被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8月,被告人季某某、王某某合谋伪造人民币后出售牟利,后季某某通过网络学习伪造货币并购买100元、20元人民币电子版样和打印机、颜料墨水、防伪纸、笔记本电脑等工具,由王某某在无为市其家中打印制造假币,再由季某某发布出售假币信息联系买家。截至2021年3月,季某某、王某某伪造人民币总面额1832500元,并出售假币105万元,其中出售55万元假币未遂,出售50万元假币既遂,违法所得1.8万元人民币。
检方认为,被告人季某某、王某某伪造货币并出售,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伪造货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季某某、王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季某某、王某某伪造货币并出售,应从重处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部分退赃,酌情从轻处罚。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