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芜湖弋江区人大人大消息:2021年9月17日,弋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接受张斌翔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弋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斌翔辞去弋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9月17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原因,张斌翔提出辞去弋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弋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斌翔辞去弋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弋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高凡辞去弋江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9月17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高凡提出辞去弋江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弋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高凡辞去弋江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弋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弋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吕美满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年9月17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鉴于高凡已辞去弋江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弋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弋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吕美满代理院长。
弋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弋江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顔新权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1年9月17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鉴于张斌翔已辞去弋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弋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弋江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顔新权代理主任。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