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儿子无证超速驾车行驶,撞死一名行人,父亲竟谎称自己是肇事者,作假证包庇儿子,后被警方传唤到案。日前,泗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9月1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安徽省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1年2月14日晚8时许,被告人张某某儿子张某(已判决)驾驶一辆轿车,沿泗县051县道由北向南行驶,行至13Km+503m处时,因张某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超速行驶,撞到同方向行人张某丙,造成张某丙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后,张某弃车逃逸。在交警排查期间,被告人张某某为了使张某逃避刑事追究谎称自己是肇事者,并作了假证明包庇张某。
被告人张某某于2021年5月18日被民警书面传唤到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明知他人是犯罪的人而做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被告人张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