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蚌埠固镇法院消息,日前,固镇法院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张某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2019年12月17日,被告人张某辉从网上接单,将某公司一批货物运输至合肥,后收货方拒收,当晚张某辉将货物拉回至固镇县王庄镇自己家中。次日,该公司将1500元运费给张某辉结清后,张某辉将货物拉回至该公司,但因运输途中颠簸造成部分货物倾斜受损,双方因此引发纠纷。
张某辉报警,调解未果后,民警要求将货车暂时停放在该公司院内指定地点,次日再对货物定损后解决。当日17时许,张某辉擅自驾驶货车横向停放在该公司大门内侧,将公司大门堵住,该公司工作人员报警,当地派出所接警后再次出警至现场,对张某辉的行为进行了警告,并责令其将堵门车辆挪开并停放在原处。
12月19日下午,在该公司院内,张某辉在车上货物尚未定损且货物未卸的情况下,欲驾驶货车离开,随之与该公司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被告人张某辉强行驾驶货车将该公司的电动伸缩门撞坏后驶离。经认定,被撞坏的电动伸缩门价值862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辉任意损毁公私财产,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以上判决。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