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9月16日,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县生态环境分局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被告人家属等40余人到庭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7月至12月,被告人苏某海通过袁某从苏州市某环保有限公司、无锡市某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固体废物,另通过他人分别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某街道社会垃圾堆放点、某垃圾中转站等处联系工业固体废物等,通过自己或安排董某云在运满满平台发布货运消息、联系货车运输方式,经张某初、黄某玲联系,将上述固体废物跨省运至泗县黄圩镇卢圩村卢某经营的原石子场内倾倒,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进行。该案将择日宣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