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9月6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李某急急忙忙地来到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履行义务,请承办法官不要将其“拉黑”。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等强制措施的威慑下,李某当即主动履行了5万元欠款。
2019年6月28日,李某向刘某借款6万元并出具1张欠条,2021年1月,李某偿还1万元,余款未还,刘某多次催要无果,只得诉至法院。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某一次性偿还所欠刘某的借款50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并向李某释法明理,严明利害,力劝其珍惜个人信用,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等。
9月6日,李某主动来到法院,将该案欠款5万元全数交纳。承办法官及时将案款通过线上汇入申请人刘某账户。
杨杰 黄小宝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张安浩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