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裕安检察消息,9月2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黎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2021年8月25日02时37分左右,犯罪嫌疑人黎某醉酒后驾驶轿车沿六安市云路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双子星城门前路段时,撞上环卫工人张某,致被害人张某当场死亡。事发后,黎某驾车逃逸,后在一酒店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依法认定,犯罪嫌疑人黎某在此次事故中应承担全部责任。
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