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8月30日,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发布了《关于黄山市黄山区国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阶段性通报(三)》。该通报称,截止8月30日,共有1803名群众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登记损失金额(含本息)35136万元。
为全面查清黄山市黄山区国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龙担保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真实业务量、资金流向、资金缺口及相关投资、出借等情况,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聘请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国龙担保公司相关经济活动开展独立审计,所需审计费用由公安机关办案经费承担。通报提醒,请未登记的投资出借人(当事人)继续前往公安机关有序登记,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戴好口罩,出示安康码和行程码,依次办理。
8月23日,黄山区警方曾在第二次通报中提到,8月17日,警方已依法对黄山区国龙担保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查处,公司法人代表韩龙及主要经营负责人共4人被刑事拘留,21名公司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已查明的国龙担保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韩龙和主要关联公司(人员)名下的不动产、车辆、资金账户、现金等资产进行了查封、扣押、冻结,其他债权、债务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在案件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将妥善保管所有涉案资产,不会挪作他用。案件侦查终结后,将依据法律规定随案移送,最终由司法机关根据确权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清退返还,有关进展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此案侦办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办案开支均由政府财政经费承担。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