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国家医保局7月6日发文(36号文)要求各地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截止目前省医保局尚未出台执行的具体政策。各市医保局均说没有省医保局文件通知,无法执行国家医保局的政策。恳请领导重视尽快指示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安徽省省医保局回复: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的精神,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6号),对当前三孩生育保险待遇落实工作进行了部署。
根据国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医保局于8月18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办〔2021〕43号),要求全省各地要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同时明确,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2021年5月31日起执行。
另外,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
上述相关政策,可登录国家医保局及我局门户网站进行查询了解。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