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2021年8月20日,池州市贵池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1年8月20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汪治国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张明宏为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张俐琴为区人民法院殷汇人民法庭庭长;
刘 艺为区人民法院乌沙人民法庭庭长;
时立强为区人民法院梅街人民法庭庭长;
姚 丽为区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宋会杰为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胡宪芝为区人民法院杏花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汪治国的区人民法院殷汇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时立强的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明宏的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旭东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20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吴旭东提出辞去池州市贵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池州市贵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吴旭东辞去池州市贵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