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8月16日上午,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及时调解、排除干扰,顺利完成一处价值1600余万元厂房的交付工作。
2017年,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宣城某银行将宣城某建材科技公司、陈某某等人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判决后,该公司一直未予偿还,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依法查控了该公司名下的财产。法院依法对该公司所有的位于宣州区黄渡乡乌边村的厂房等资产进行司法评估拍卖,经两次拍卖和变卖均流拍,变卖价为16396106元。
后申请执行人宣城某银行同意以变卖价接受拍卖财产,抵偿债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不愿意腾空。执行法官遂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对其耐心释法析理,同时邀请当地政府参与沟通协调,并告知被执行人最后交付期限,督促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8月16日上午11时,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厂房钥匙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将在规定期限内腾空厂房,至此,该起千万元标的案件顺利执结。
张旭文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曹庆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