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医药发〔2021〕4号)。通知要求,对所有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都要在第一时间服用中药汤剂。
通知要求,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要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按照国家防控和诊疗方案要求,针对新冠肺炎毒株变异和季节特点,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中医药防治同质化、规范化。各地要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卫电〔2020〕28 号)要求,对所有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都要在第一时间服用中药汤剂。原则上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由中医专家给予“一人一案”辨证论治,中药汤剂由指定医院煎煮配送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及中医医疗机构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疫情防控、院感防控等措施落实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做到问题未查清的不放过、原因未找到不放过、整改未落实不放过。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追责问责,绝不姑息手软。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督导组,强化对省属中医院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督导检查。
通知同时发布了安徽省中医药学会制订的《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早期干预建议方案(2021版)》,要求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医疗机构要参照《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早期干预建议方案(2021版)》,区分不同人群,指导开展中医药早期干预,提高公众机体免疫力和中医药防控水平。
穆玥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叶晓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