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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 六安裕安区11家零售药店被责令停业整顿

©原创 2021-08-16 14:05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六安发布微信号消息:8月9日-13日,裕安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对辖区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在前期检查整顿的基础上,大多数零售药店都能够积极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但仍有部分企业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还存在着认识不够到位、措施敷衍了事甚至明知故犯等的现象。裕安区市场监管局对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零售药店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停业期满报属地市场监管所批准后方可开业。

一、六安市安医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新安镇卫生院斜对面)

该零售药店不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对进店顾客测量体温、未查验安康码,进店顾客体温登记簿虚假登记。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二、六安市福玉大药房(新安镇街道步行街)

该零售药店不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对进店顾客测量体温、未查验安康码,无进店顾客体温登记簿。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三、六安市国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分路口镇六响路)

该零售药店不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按要求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处方销售“一退两抗”药品且未实名登记、未上报。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四、六安市裕安区新江家店大药房有限公司(江家店镇江神路菜市场对面)

该零售药店不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及时对进店顾客测量体温,未按要求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处方销售“一退两抗”药品且未实名登记、未上报。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五、安徽四方百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六响路店(分路口镇六响路西侧)

该零售药店计算机系统不能满足药品可追溯,不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对进店顾客测量体温,未按要求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处方销售“一退两抗”药品且未实名登记、未上报。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六、六安市复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丁集镇丁南街道)

该零售药店计算机系统不能满足药品可追溯,不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按要求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处方销售“一退两抗”药品且隐瞒销售,未实名登记、未上报。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七、六安市裕安区江勇大药房有限公司(固镇镇财富大街)

该零售药店计算机系统不能满足药品可追溯,未按要求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处方销售“一退两抗”药品且未实名登记、未上报。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八、六安市春喧大药房有限公司(磨子潭路帝都豪园附近)

该零售药店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九、安徽华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六安龙河路店(龙河路与磨子潭路交叉口)

该零售药店违规销售“一退两抗”类药品,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十、六安市平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磨子潭路一店(磨子潭路春苑新村)

该零售药店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十一、六安市永福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正东凯旋名门旁)

该零售药店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下一步,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区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希望广大经营企业、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政府的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守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战果。

编辑  许大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六安发布微信号消息:8月9日-13日,裕安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对辖区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在前期检查整顿的基础上,大多数零售药店都能够积极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但仍有部分企业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还存在着认识不够到位、措施敷衍了事甚至明知故犯等的现象。裕安区市场监管局对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零售药店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停业期满报属地市场监管所批准后方可开业。

一、六安市安医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新安镇卫生院斜对面)

该零售药店不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对进店顾客测量体温、未查验安康码,进店顾客体温登记簿虚假登记。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二、六安市福玉大药房(新安镇街道步行街)

该零售药店不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对进店顾客测量体温、未查验安康码,无进店顾客体温登记簿。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三、六安市国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分路口镇六响路)

该零售药店不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按要求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处方销售“一退两抗”药品且未实名登记、未上报。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四、六安市裕安区新江家店大药房有限公司(江家店镇江神路菜市场对面)

该零售药店不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及时对进店顾客测量体温,未按要求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处方销售“一退两抗”药品且未实名登记、未上报。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五、安徽四方百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六响路店(分路口镇六响路西侧)

该零售药店计算机系统不能满足药品可追溯,不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对进店顾客测量体温,未按要求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处方销售“一退两抗”药品且未实名登记、未上报。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六、六安市复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丁集镇丁南街道)

该零售药店计算机系统不能满足药品可追溯,不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按要求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处方销售“一退两抗”药品且隐瞒销售,未实名登记、未上报。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七、六安市裕安区江勇大药房有限公司(固镇镇财富大街)

该零售药店计算机系统不能满足药品可追溯,未按要求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处方销售“一退两抗”药品且未实名登记、未上报。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八、六安市春喧大药房有限公司(磨子潭路帝都豪园附近)

该零售药店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九、安徽华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六安龙河路店(龙河路与磨子潭路交叉口)

该零售药店违规销售“一退两抗”类药品,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十、六安市平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磨子潭路一店(磨子潭路春苑新村)

该零售药店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十一、六安市永福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正东凯旋名门旁)

该零售药店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五日。

下一步,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区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希望广大经营企业、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政府的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守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战果。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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