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了关于启用新增道路交通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市区道路新增自动抓拍视频监控设备6处、路口电子警察设备2处,德上高速新增区间测速抓拍监控设备4处。新增设备建设均已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合格检测,将于2021年8月1日正式启用。具体点位如下:
一、自动抓拍视频监控设备(6处):
1、港口路与凤至路交叉口东向;
2、港口路与凤至路交叉口南向;
3、人民路与开元路交叉口南向;
4、人民路与开元路交叉口东向;
5、港口路与凤鸣路交叉口南向;
6、港口路与凤鸣路交叉口西向。
二、路口电子警察设备(2处):
1、港口路与凤至路交叉口;
2、人民路与开元路交叉口。
三、区间测速抓拍监控设备(4处):
1、德上高速466KM+460M-444KM+180M路段(山东方向);
2、德上高速476KM+900M- 466KM+460M路段(山东方向);
3、德上高速444KM+180M-456KM+470M路段(河南方向);
4、德上高速456KM+470M-476KM+900M路段(河南方向)。
备注:小型车限速120Km/h,大型车限速100km/h。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