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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拟上调30%-40%

©原创 2021-07-07 14:2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7月6日,池州市教体局发布《池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公示》称,近年来,随着物价水平、生活水平提高,幼儿园办园成本不断上升,该市公办各幼儿园均存在运转经费不足问题,多数幼儿园只能低水平维持运转,保教质量难以进一步提高。“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幼儿,提高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质量,现拟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核定全省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和最低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8〕203号),目前池州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按照不高于2000元/生·学期标准执行。现行各等级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为:省一类园1850元/生·学期;市一类园1300元/生·学期;普通园1000元/生·学期。

此次公示的拟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为:按照坚持公益属性、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比例以及强化保障措施的原则,各等级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在现有基础上分别上浮30%-40%。州市省一类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拟调整为2400元/生·学期;市一类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拟调整为1800元/生·学期;普通公办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拟调整为1400元/生·学期。

对于池州市各县(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具体收费标准,《公示》明确其可在市定收费标准内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由各县(区)教育部门提出意见,同级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并上报市发改、财政、教育部门备案。

《公示》称,池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事项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计划于2021年7月进行公众意见征询,依据公众意见征询结果对方案进行优化修改。拟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起正式实施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此次池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事项公示对象为全体幼儿家长及群众。

此次公示时间为自公告发布的7月6日起的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责任单位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联系电话2317823,电子邮箱:164472104@qq.com)或评估单位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792150120,电子邮件786663608@qq.com)联系,表达对本次收费调整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不过,《公示》中也明确:保育教育费的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即:对已在园幼儿仍按入园时公布的保育教育费标准执行,仅2021年秋季学期新入园的幼儿按照新的保育教育费标准收取保育教育费。

《公示》材料介绍,截至2020年,池州市共有幼儿192所,其中公办园85所,民办园107所。公办幼儿园中省一类园4所,市一类园8所,普通园73所;民办幼儿园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86所,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1所。本次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为公办园保教费调整,共涉及85所公办园。公办幼儿园的主要收入来源为保教费收入和国家财政性教育拨款,而支出范围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

《公示》表示,2018-2020年池州市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比由69.31%提高到75.49%,政府分担比例不断提高,家庭分担比例在下降。“在上级转移支付不明显增加的情况下,考虑到目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办园这样的教育经费分担比例无法长期维持。大部分公办园只能通过扩大班额、压缩办园成本、低水平维持运转,导致园舍陈旧、设备老化且存在安全隐患、设施设备和图书玩具等配备不足,致使师资数量与质量、教学条件等均难以得到更好保障。”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  张大为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7月6日,池州市教体局发布《池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公示》称,近年来,随着物价水平、生活水平提高,幼儿园办园成本不断上升,该市公办各幼儿园均存在运转经费不足问题,多数幼儿园只能低水平维持运转,保教质量难以进一步提高。“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幼儿,提高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质量,现拟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核定全省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和最低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8〕203号),目前池州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按照不高于2000元/生·学期标准执行。现行各等级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为:省一类园1850元/生·学期;市一类园1300元/生·学期;普通园1000元/生·学期。

此次公示的拟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为:按照坚持公益属性、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比例以及强化保障措施的原则,各等级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在现有基础上分别上浮30%-40%。州市省一类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拟调整为2400元/生·学期;市一类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拟调整为1800元/生·学期;普通公办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拟调整为1400元/生·学期。

对于池州市各县(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具体收费标准,《公示》明确其可在市定收费标准内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由各县(区)教育部门提出意见,同级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并上报市发改、财政、教育部门备案。

《公示》称,池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事项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计划于2021年7月进行公众意见征询,依据公众意见征询结果对方案进行优化修改。拟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起正式实施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此次池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事项公示对象为全体幼儿家长及群众。

此次公示时间为自公告发布的7月6日起的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责任单位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联系电话2317823,电子邮箱:164472104@qq.com)或评估单位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792150120,电子邮件786663608@qq.com)联系,表达对本次收费调整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不过,《公示》中也明确:保育教育费的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即:对已在园幼儿仍按入园时公布的保育教育费标准执行,仅2021年秋季学期新入园的幼儿按照新的保育教育费标准收取保育教育费。

《公示》材料介绍,截至2020年,池州市共有幼儿192所,其中公办园85所,民办园107所。公办幼儿园中省一类园4所,市一类园8所,普通园73所;民办幼儿园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86所,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1所。本次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为公办园保教费调整,共涉及85所公办园。公办幼儿园的主要收入来源为保教费收入和国家财政性教育拨款,而支出范围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

《公示》表示,2018-2020年池州市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比由69.31%提高到75.49%,政府分担比例不断提高,家庭分担比例在下降。“在上级转移支付不明显增加的情况下,考虑到目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办园这样的教育经费分担比例无法长期维持。大部分公办园只能通过扩大班额、压缩办园成本、低水平维持运转,导致园舍陈旧、设备老化且存在安全隐患、设施设备和图书玩具等配备不足,致使师资数量与质量、教学条件等均难以得到更好保障。”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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