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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免去汪百春等工作职务通知

©原创 2021-07-06 09:58

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决定免去汪百春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2021年7月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汪百春、洪慎东、张永西、曹丹凤等的宿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志节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7月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鉴于工作职务变动,王志节提出辞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宿松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志节辞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宿松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彭玲

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决定免去汪百春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2021年7月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汪百春、洪慎东、张永西、曹丹凤等的宿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志节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7月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鉴于工作职务变动,王志节提出辞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宿松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志节辞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宿松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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