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枞阳人大消息:2021年7月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7月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左敬东为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刚为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钱进为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唐高春为枞阳县水利局局长;
徐学宝为枞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方勤俭的枞阳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唐志刚的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1年7月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徐学宝的枞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马寅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7月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张马寅提出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张马寅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贤招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7月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杨贤招提出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杨贤招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