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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一男子非法猎捕、收购野生鸟类被判刑 其妻子替夫履行20000元罚金

©原创 2021-06-18 17:12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6月18日下午,六安市霍邱县法院发布消息,6月16日,被执行人梁某的妻子来到霍邱县人民法院,在见到执行法官后,梁某的妻子将自己丈夫的20000元罚金一次性交清。其丈夫因收购、转运被非法猎捕的野生鸟类7200余只被判刑。

据悉,梁某于2018年1月至10月,从霍邱县新店、潘集、孟集、花园等地收购、转运被非法猎捕的野生鸟类7200余只,其中2018年9月至10月期间,梁某安排他人在霍邱县潘集镇境内使用粘网非法猎捕野生鸟类4000余只,其行为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梁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件被移送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对梁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进行了查询,却未发现梁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执行法官遂来到梁某户籍地所在的村委会,通过调查了解到,梁某的妻子目前在家务农。几经询问后,执行法官找到了梁某的住处,并见到了梁某的妻子。在见到梁妻后,执行法官耐心的说到:“如果家人愿意代为履行罚金义务,对梁某在监狱里的改造、减刑是有帮助的。”

最终,梁妻决定替自己的丈夫把事情解决。6月16日,梁妻来到法院,将准备好的20000元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刘帅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唐恒钢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6月18日下午,六安市霍邱县法院发布消息,6月16日,被执行人梁某的妻子来到霍邱县人民法院,在见到执行法官后,梁某的妻子将自己丈夫的20000元罚金一次性交清。其丈夫因收购、转运被非法猎捕的野生鸟类7200余只被判刑。

据悉,梁某于2018年1月至10月,从霍邱县新店、潘集、孟集、花园等地收购、转运被非法猎捕的野生鸟类7200余只,其中2018年9月至10月期间,梁某安排他人在霍邱县潘集镇境内使用粘网非法猎捕野生鸟类4000余只,其行为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梁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件被移送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对梁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进行了查询,却未发现梁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执行法官遂来到梁某户籍地所在的村委会,通过调查了解到,梁某的妻子目前在家务农。几经询问后,执行法官找到了梁某的住处,并见到了梁某的妻子。在见到梁妻后,执行法官耐心的说到:“如果家人愿意代为履行罚金义务,对梁某在监狱里的改造、减刑是有帮助的。”

最终,梁妻决定替自己的丈夫把事情解决。6月16日,梁妻来到法院,将准备好的20000元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刘帅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唐恒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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