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几位朋友一起饮酒,酒后驾车离开,遇到交警部门查酒驾,车内朋友以辱骂、踢踹方式阻碍民警执法,这一幕发生在3月14日晚的六安市舒城县街头。办案法官6月2日下午披露说,舒城县法院已于5月31日当庭宣判该县首例袭警案,被告人邓某因朋友遇民警设卡查缉酒驾遂暴力抗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该县法院审理后查明,2021年3月14日晚,邓某与朋友郭某等人用餐,席间二人均饮酒。当晚11时许,郭某饮酒后驾车搭载邓某等人行驶至舒城县城关镇水杉路,遇到舒城公安交警设卡查缉酒驾。民警依法对郭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发现其涉嫌饮酒驾驶,遂将其带至警车内进行酒精检测。
邓某见朋友郭某被民警带走,遂开始辱骂民警,且不听劝阻。民警欲将邓某带离现场,邓某拒不配合,并踢踹执勤民警,致民警手部受伤,后邓某被强行带离现场。
案件立案后,邓某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我们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明知人民警察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并辱骂、踢踹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法官说,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邓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王闽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唐恒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