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固镇法院消息,近日,固镇法院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被告人李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获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19年10月份,被告人李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购买的固镇县刘集镇刘集居委会某村村民左某某位于该村庄北湖的杨树全部采伐,经固镇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鉴定:被伐林木活立体储积量为20.345立方米。2020年12月通过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取《固镇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数据库比对,该涉案地块用途为林业用地区(林地)。
2020年11月2日,被告人李某经固镇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电话通知到案;2021年4月26日,被告人李某向本院预缴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固镇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构成滥伐林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李某主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