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定远人县大消息:5月18日,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5月18日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潘金钟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舒宏俊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5月18日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锋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靳松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韦超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曹太恒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关于接受邹军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5月18日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邹军提出辞去定远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邹军辞去定远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报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定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潘金钟代理县长的决定
(2021年5月18日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鉴于邹军已辞去定远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定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潘金钟代理县长。
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1年5月18日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兰道蓝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