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记者从芜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从5月18日起,疫情应急处置期间,在芜湖全市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线索奖励。
全市范围内所有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各大药房、零售药店等医疗机构,对发热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截留收治发热病人的;购买感冒、退热、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一退两抗"药品未进行实名登记上报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业人员未取得法定执业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进行有奖举报
违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由被反映对象所在县(市、区)指挥部进行认定,普通线索给予3000元奖励,重大线索给予6000元奖励,并对提供线索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同一情形被多人反映的,奖励首位提供线索者。对虚假反映线索、诬陷他人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线索提供人应向被反映对象所在县(市、区)指挥部提供被反映对象名称(姓名)、地址(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受理人员接到线索电话,应进行详细询问,如实记录,及时报告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理,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办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编辑:唐恒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