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记者从12309中国检察网了解到,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一份起诉书显示,黄山一会所因技师提供性服务,会所负责人许某某和汪某某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起诉。
据起诉书显示,被告人许某某,女,1979年出生,因涉嫌容留卖淫罪,于2020年1月17日被黄山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决定取保候审。2020年12月29日被续保。被告人汪某某,男,1964年出生,因涉嫌容留卖淫罪,于2020年7月10日被黄山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决定取保候审。
2018年12月底,被告人许某某租赁黄山高新区梅林大道72号一房产经营会所。因会所内有技师为客人提供性服务,担心被公安机关查处,许某某便雇请杨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同时被告人汪某某明知会所内有提供性服务的行为,仍接受许某某的安排负责招聘技师,与技师谈服务项目、价格、分成、安排技师到房间内为客人提供性服务等,每月获取4500元工资。
2018年12月初至2019年3月15日,被告人许某某、汪某某容留郑某某、邓某某、胡某某等人在会所内为客人提供性服务。经营期间,被告人许某某非法获利4万余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唐恒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