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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 审查经营单位安全准入条件

©原创 2021-05-13 11:34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消息:近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发出通知,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下同)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审查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准入条件。

通知称,从5月13日至6月30日,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对通过摸底排查发现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上报省厅。配合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配合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成品油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指导加油站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7月1日至31日,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前期发现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经营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深化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把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准入关,对新、改、扩建和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标严格安全审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安全许可;对已经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要逐一进行复核,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立即实施停业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依法吊销其许可证。

通知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严格落实整治措施、责任、时限,形成闭环管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   许大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消息:近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发出通知,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下同)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审查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准入条件。

通知称,从5月13日至6月30日,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对通过摸底排查发现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上报省厅。配合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配合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成品油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指导加油站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7月1日至31日,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前期发现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经营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深化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把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准入关,对新、改、扩建和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标严格安全审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安全许可;对已经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要逐一进行复核,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立即实施停业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依法吊销其许可证。

通知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严格落实整治措施、责任、时限,形成闭环管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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