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池州检察消息:5月11日,由石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池州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王正武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在石台县法院开庭审理。
石台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正武在任贵池区委副书记、池州市供销社主任、池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兄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27.86万元,数额巨大;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利益,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在石台县的全国人大代表、省、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石台县直干部职工、全市检察业务骨干共8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