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南谯人大消息:4月20日,滁州南谯区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梅果职务的决定
(2021年4月20日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法院提请的关于撤销梅果职务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梅果的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4月20日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毛峰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张伟为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长;
明敏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孙小庆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局长(副庭长)。
免去:
毛峰的区人民法院施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明敏的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伟的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职务。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