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检察消息:日前,池州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王正武(正处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石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石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正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石台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正武在任池州市贵池区委副书记、池州市供销社主任、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王正武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利益,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