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3月11日,芜湖鸠江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查处了一起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在查处过程中,该驾驶员发现民警后,曾试图逃跑,被民警及时拦住未能得逞。由于该驾驶员酒精测试已达到了酒驾标准,因此民警将依法给予其以严厉处罚。
当晚21时许,鸠江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正在辖区赤铸山东路开展酒驾查缉行动,对经过的车辆逐一检查。这时,不远处一辆奇瑞轿车驶入民警的视野,但该车在距酒驾查缉点100米远的位置突然停住了。民警判断该车驾驶员有问题,于是立即通过手势和呼喊示意该车靠边配合检查,该车辆不但不理会民警的示意,驾驶员还准备下车逃离现场,但被快速反应的民警跑到该车跟前控制住。
"我喝酒了,我承认。"该驾驶员下车后一边解释, 一边和民警一起来到警车旁边,在民警安排下进行了测试酒精含量。经测试,呼吸酒精测试仪显示的数值为56mg/100ml,已达到了酒驾的标准。
王某称,他是在一家二手车车行上班,当天下午下班后,老板喊他一起去了鸠江区水岸新城一个烧烤店吃烧烤,不知不觉间,王某喝了4瓶啤酒。酒足饭饱后,王某发现已经快晚上9点了。因王某家住万春街道,他觉得晚上回家打的钱也不少,第二天早上上班又没办法开车去。于是,王某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来到单位,准备已经驾车回家,不料途径赤铸山东路与梦溪路时被民警查获。
"我感觉赤铸山东路相对偏僻,时间又比较晚,应该没有交警查车,才侥幸酒后开车回家的。"王某承认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王某因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梁福保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