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日前,黄山市交警部门发布通告称,为预防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通行秩序,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决定在全市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车辆为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四轮车。整治时间为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6月8日。
整治重点报考严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摩托车、驾乘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未登记上牌、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私自加装雨篷等交通违法行为。倡导电动车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夜间骑行开启车灯等。鼓励电动车所有人主动购买保险。
据统计,黄山全市每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约占70%,在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颅脑损伤致死的占86.96%,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影响。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