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记者2月28日上午从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蚌埠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将于3月1日(明日起)起正式实施。
《蚌埠市区禽类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该市市区中环线以内为活禽交易限制区,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活禽交易,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宰杀活禽。为严格执行该项规定,蚌埠市场监管部门将要引导市场开办者、原活禽经营者立即行动,停止活禽交易,中环线以内市场达到“三有三无”标准,即有《办法》宣传、有冰鲜禽销售,有检疫检验证明公示;无活禽、无活禽饲养宰杀设备、无羽毛粪便,引导消费者转变生活习惯和消费理念,主动选购“白条禽”“冰鲜禽”,形成绿色消费观念。
魏莉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李勇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