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26日,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决定对涉嫌醉驾的男子王某某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1月21日晚上10时,黄山市黄山区交管大队值班民警接110指令:有一女子报警,称其丈夫王某某有酒驾行为。交管大队民警迅速出警,与报警人联系得知,报警人丈夫王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白色宝马小轿车驾车从黄山区六角楼出发,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民警们驾车沿城区各条道路查找涉事轿车,半小时后,在凤凰路路段发现被举报车辆,驾驶员王某某正准备驾车离开。民警敲车窗,当场用酒精测试仪对王某某采用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其呼气酒精含量数值为130mg/100ml,涉嫌醉驾。
民警随即带王某某至黄山区人民医院抽取血样,后经司法鉴定,王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5.6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机动车阈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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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菁馥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记者吴永泉
编辑:唐恒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