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淮南一名酒鬼段某每天喝得醉醺醺,没有肉吃了就到处溜达,见到商户门前挂的肉品,就拎回家做下酒菜。1月16日,段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淮南市公安局国庆路派出所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8日凌晨4时许,段某乘出租车来到淮河农贸市场,正巧赶上一家羊肉铺收了一车的生羊,段某趁商户不注意,将一只整羊偷走了。
第二天中午段某再次来到农贸市场,又从另一商家门口偷了两只咸鹅。由于不好拎走,段某竟然跑到羊肉铺,向老板索要塑料袋用来装咸鹅。老板刚把袋子给段某并帮他装好,突然发现段某就是偷自家羊的小偷。原来老板发现羊被盗后,及时查看监控,记住了段某。段某见老板要报警,顾不上咸鹅,落荒而逃。
没了咸鹅的段某不甘心,又在中午来到前锋一村转悠,在一家饭店门口,看到挂了一些咸货,于是上前拎起咸鹅等咸货逃离现场。几天后,段某把偷的东西都吃完了,又来到另一家菜市场,偷了一块鲜牛肉和一些咸货。
警方接到被盗商户报警后,经过侦查锁定嫌疑人段某。1月15日中午,民警在段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过审查,段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多次盗窃的犯罪事实。原来,段某平时十分好酒,每天都是醉醺醺的,又不务正业无生活来源,坐吃山空后,就想到出去偷点肉回来下酒。
郑世杰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安浩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