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亳州发布 消息,亳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加速,国内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寒假、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现象将明显增加。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防控形势,现将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合理优化寒假时间幼儿园寒假时间从2021年1月18日(农历腊月初六)开始;中小学寒假时间参照《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教秘〔2020〕18号)执行;校外培训机构从2021年1月18日(农历腊月初六)开始暂停线下教学活动。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和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