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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昇兴(安徽)包装有限公司被挂牌督办

©原创 2021-01-14 21:35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号消息:近期,省厅调查发现,昇兴(安徽)包装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省厅决定对该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

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项目批建不符。该企业环境影响报告书载明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卷料系统1套、冲杯机1套、拉伸机9套、彩印机4套、喷涂系统2套、烘炉系统6套(清洗工序烘干炉1套、打底工序烘干炉2套、彩印工序烘干炉2套、内涂工序烘干炉1套)等。实际超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载明内容建设了卷料系统1套、冲杯机1套、拉伸机6套、清洗工序烘干炉1套、彩印工序烘干炉2套、内涂机14套、内涂烘干炉1套。

(二)建设项目未验先投。该企业年产3亿只500mL铝制两片罐生产线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于2019年5月投产至今。

(三)超标排放水污染物。2020年10月28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连续3次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该企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氟化物浓度分别为53.8mg/L、44.0mg/L、42.6mg/L,平均浓度为46.8mg/L,超过排放限值1.34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问题。该企业未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将大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露天堆放在厂区,转移废边角料、次品罐等工业固体废物出省利用未报备案。将大量袋装污泥、含油墨杂质废物、废涂料桶、废油墨桶、桶装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露天堆放在厂区,部分危险废物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建立污泥、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未如实记录废乳化液、含油墨杂质废物、废涂料桶等危险废物台账。

(五)其他环境问题。该企业事故池内存放大量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要求

请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一)责令该企业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改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经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并于2021年1月底前将审查同意后的整改方案报省厅备案。

(二)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该企业前期群众投诉调查处理情况进行核查,举一反三,依法全面认真调查环境问题信访案件,并及时反馈;进一步调查取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依法对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三)加强对企业督促指导,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立案查处情况及查处结果等,确保限期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事项;及时进行复查、跟踪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各类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每月将案件进展情况在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督办期限

2021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编辑  许大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号消息:近期,省厅调查发现,昇兴(安徽)包装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省厅决定对该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

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项目批建不符。该企业环境影响报告书载明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卷料系统1套、冲杯机1套、拉伸机9套、彩印机4套、喷涂系统2套、烘炉系统6套(清洗工序烘干炉1套、打底工序烘干炉2套、彩印工序烘干炉2套、内涂工序烘干炉1套)等。实际超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载明内容建设了卷料系统1套、冲杯机1套、拉伸机6套、清洗工序烘干炉1套、彩印工序烘干炉2套、内涂机14套、内涂烘干炉1套。

(二)建设项目未验先投。该企业年产3亿只500mL铝制两片罐生产线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于2019年5月投产至今。

(三)超标排放水污染物。2020年10月28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连续3次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该企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氟化物浓度分别为53.8mg/L、44.0mg/L、42.6mg/L,平均浓度为46.8mg/L,超过排放限值1.34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问题。该企业未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将大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露天堆放在厂区,转移废边角料、次品罐等工业固体废物出省利用未报备案。将大量袋装污泥、含油墨杂质废物、废涂料桶、废油墨桶、桶装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露天堆放在厂区,部分危险废物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建立污泥、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未如实记录废乳化液、含油墨杂质废物、废涂料桶等危险废物台账。

(五)其他环境问题。该企业事故池内存放大量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要求

请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一)责令该企业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改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经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并于2021年1月底前将审查同意后的整改方案报省厅备案。

(二)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该企业前期群众投诉调查处理情况进行核查,举一反三,依法全面认真调查环境问题信访案件,并及时反馈;进一步调查取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依法对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三)加强对企业督促指导,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立案查处情况及查处结果等,确保限期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事项;及时进行复查、跟踪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各类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每月将案件进展情况在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督办期限

2021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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