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1月13日从宣城市宣州警方了解到,宣州区某食品公司2020年11月采购进口冷冻牛肚400余箱,该批牛肚于11月30日送达该食品公司。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已向全区冷链食品经营企业告知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宣州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并告知了全区冷链食品经营企业,在从宣城市域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宣城市24小时前,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并告知了报备内容包括,食品品名、原产地、报关单、检疫合格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等材料(冷链食品、当事人核酸检测均呈阴性)。
该公司法人代表周某在明知《关于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下发后,必须对进口冷链食品报备的情况下,依然购进进口冷冻牛肚且未报备,构成拒绝执行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
1月7日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发现了该公司的行为后进行了调查处理。1月12日,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该公司法人周某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伍佰元整。
胡燚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曹庆
编辑:唐恒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