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法院网1月7日消息:近日,寿县法院宣判了一起盗掘古墓葬案件,几名罪犯合伙盗掘一座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墓葬,其中一当地的村民陈某因为盗墓者提供帮助,获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被告人陈某伙同项某(另案处理)等人盗掘位于寿县安丰镇关庙村古堆组的何家古堆墓(系寿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项某邀约左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同年12月期间的数个夜间持续对何家古堆墓进行盗掘,古墓顶部被掘出一长1.2米,宽0.5米,深12米的盗洞。陈某在此期间负责望风,并将洛阳铲、铁锹等盗墓工具隐匿在自己家中。在公安民警进行巡查时,又做假证明包庇项某,帮助其逃匿。被告人陈某后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情节较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掘古墓葬罪。鉴于其为从犯且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