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021年3月1日起,对于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开放相关政务数据。1月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安徽建设江淮大数据中心平台,共建共用数据基础设施,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政务部门不得再新建数据中心。
记者注意到,《管理办法》所称的政务数据包括以电子或者非电子形式记录、保存的文字、数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等。政务数据共享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等类型。其中,无条件共享的数据,可以提供给所有政务部门使用;有条件共享的数据,可以按照规定提供给有关政务部门使用;不予共享的数据不宜提供给其他政务部门使用。
当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直接影响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开放相关政务数据,并根据需要动态更新。
如果政务部门、江淮大数据中心平台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拒绝、推诿归集或者共享政务数据,或者违反规定要求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提供可以从共享系统获取政务数据的,将由本级人民政府数据资源主管部门通知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上报本级人民政府,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姚一鸣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