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因与丈夫、婆婆有家庭纠纷,产生怨恨。涡阳县女子曹某某竟在热水瓶投毒,意欲谋害丈夫的侄子,幸被公公及时发现,将水倒掉。日前,涡阳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曹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曹某某与其丈夫谭某、婆婆王某因家庭纠纷,心中产生怨恨。2020年8月20日17时许,曹某某从涡阳县曹市镇街上回到家中,为了发泄心中的怨恨,意欲将丈夫侄子(2018年11月19日出生)毒死,从厨房南边的屋里找到半瓶农药(氯氟氰菊酯),将农药倒入用于侄子冲奶粉喝的红色水瓶中。当晚其公公谭某某在用该瓶中的水给孙子冲奶粉时,发现水中有农药味,遂将水倒掉,后报警。曹某某在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一般排查性询问时已主动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
另查明,案发后,侄子的父母及谭某某、王某对曹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并表示不再追究曹某某的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某意图危害他人生命,情节轻微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依法惩处。曹某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曹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的谅解,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